毛里求斯企业税务
具竞争力的15%表面税率、合资格境外收入慷慨的部分豁免制度,以及简单明了的申报义务,使毛里求斯成为国际控股和运营公司最具税务效率的司法管辖区之一。
毛里求斯实行以地域为基础的企业税制,净收入统一税率为15%。对于获取合资格境外来源收入(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及收益)的公司,部分豁免制度将该收入流的有效税负降至3%或更低。向非居民支付的股息无预提税,无资本利得税,无遗产税。结合获准进入非洲和亚洲最广泛条约网络之一,毛里求斯为完全符合OECD规定的国际企业税务规划提供了极具吸引力的环境。
税率与税制
标准企业税率
在毛里求斯注册或具有税务居民身份的所有公司,按其应税收入统一适用15%税率。该税率不分公司规模或行业,为规划提供确定性。
部分豁免制度
全球商业公司及其他合资格实体可就特定境外来源收入申请80%部分豁免,将有效税率降至3%。合资格收入类别包括境外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境外证券处置收益及来自集体投资计划的收入。
参与豁免
毛里求斯公司从境外子公司收取的股息,如毛里求斯公司持有子公司至少5%的股本,或股息在来源国需缴税,则可全额免税。
资本利得税
毛里求斯不征收资本利得税。通过毛里求斯公司出售股份、房地产(毛里求斯境外)及其他资产的收益在企业层面不须缴税。
团结税
对总收入超过毛里求斯卢比30亿、来自特定受监管银行活动的某些公司征收25%团结税。这不影响绝大多数国际控股或运营公司。
企业税申报及合规
税务登记
所有公司须在注册后向毛里求斯税务局(MRA)登记。签发纳税账号(TAN),公司登记用于企业税目的。
预缴税款制度(APS)
年度应税收入超过毛里求斯卢比1000万的公司须在预缴税款制度下按季度预缴税款。款项须在会计年度第六、第九及第十二个月到期,并在提交年度申报时缴纳余额。
财务报表编制
公司须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或中小企业IFRS编制年度财务报表,这是年度税务申报的支持文件,也是GBC遵守FSC报告要求所必需的。
年度纳税申报(IT申报)
年度所得税申报表(IT表格)须在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向MRA提交。申报表披露应税收入、适用豁免及抵税额,以及该年度最终税务负债。
部分豁免申请
如适用部分豁免制度,须在税务申报中提出具体申请,附有证明收入符合适用类别的支持文件。
转让定价及实质性
毛里求斯已采纳与OECD一致的转让定价规则。关联方交易须按公平原则进行并加以记录。对于GBC架构,必须通过当地管理和控制、在毛里求斯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及核心产生收入活动来证明充分的经济实质。
主要合规要求
- 在财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提交年度所得税申报
- 应税收入超过毛里求斯卢比1000万的公司按季度预缴APS税款
- 每年编制符合IFRS的财务报表
- 关联方交易的转让定价文件
- GBC执照持有人的经济实质要求
- 年营业额超过毛里求斯卢比600万须进行增值税登记
- 在毛里求斯雇用员工须每月提交PAYE及NPF/NSF申报
- 合并营业额超过7.5亿欧元的跨国企业集团须提交逐国报告(CbCR)
税务合规服务参考费用
| Item | Indicative range |
|---|---|
| 年度税务申报准备(简单GBC) | USD 800 – 1,500 |
| 年度税务申报准备(复杂/多收入流) | USD 1,500 – 3,500 |
| 部分豁免申请准备及审查 | USD 500 – 1,200 |
| 转让定价文件(每年) | USD 2,000 – 6,000 |
| MRA查询/审计支持(每次业务) | USD 1,500 – 5,000 |
| 增值税登记及持续合规 | USD 600 – 1,500每年 |